7月25日下午,市土地发展集团与高青县人民政府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汪德法,县委书记王金栋,县委副书记、县长杨新胜,市土地发展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刘涛等出席签约仪式。
王金栋在致辞中说,近年来,高青县委、县政府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农村土地整治为抓手,不断加快优化乡村布局、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步伐,打造了一批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示范点,为统筹城乡发展、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群众收入奠定了坚实基础;市土地发展集团具有雄厚的实力和先进管理经验,其功能定位与高青县乡村战略实施高度契合,双方合作前景广阔。高青县委、县政府将及时跟进服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支持市土地发展集团在高青的发展,确保合作项目高效推进。
刘涛在介绍双方合作情况时表示,高青县作为我市唯一黄河流经县,地理位置优越,自然资源丰富,宜耕土地后备资源较多,具有得天独厚的发展禀赋,尤其是在当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机遇面前,全域土地整治开发、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前景广阔、商机无限,与市土地发展集团目标定位、发展需求和资源优势高度契合、相得益彰。下一步,集团将以签约为契机,以项目为依托,主动靠上服务,拓展合作空间,不断提升土地资产价值,盘活闲散低效土地,努力为高青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按照《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本着"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原则,在储备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土地综合整治、乡村振兴产业、自然资源服务等重点领域开展全方位、深层次战略合作。
市土地发展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刘涛与高青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冯斌代表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